政策调整支持租购并举
中山公积金发布消息,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调整了异地贷款政策。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中山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再受户籍限制,可以向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缴存职工可享受贷款额度上浮优惠
根据调整后的政策,符合条件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享受贷款额度上浮优惠。装配式建筑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一人最高贷款额度可达72万元,两人或以上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44万元。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30%,一人最高贷款额度可达78万元,两人或以上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56万元。如同时符合上述优惠政策,可以选择其中一项。
贷款“不见面”服务方便办理
异地缴存职工在中山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以通过“中山公积金”平台进行贷款办理,享受贷款“不见面”服务。这样的服务方式方便快捷,减少了职工的办理时间和手续。
合并计算缴存时间
如果异地缴存职工在两个不同城市有连续正常缴存记录,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以合并计算缴存时间。比如在A市缴存2024年4-5月公积金,在B市缴存2024年6-9月公积金,可以视为连续缴存6个月。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可办理
异地缴存职工可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具体执行参照中山市缴存职工相关规定。
不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由于异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在中山,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法划扣其公积金账户余额,因此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仅支持中山市缴存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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