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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其中包含了对房产买卖或出租的多项税费优惠政策。
具体如下:在支持消费提振信心税费优惠方面,对于买卖房产或者出租有多项减免:
1、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
2、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①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3、职工取得单位低价售房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
5、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6、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免征印花税
7、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减征契税
8、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改造安置住房减免契税
9、个人购买家庭唯①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
10、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减半征收契税
11、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12、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
13、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
14、个人租赁住房免征印花税
15、个人出租住房减征增值税
16、个人出租住房减征房产税
17、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促进城乡住房发展税费优惠方面,以下25项税费都可免征:
1.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有关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取得安置住房免征契税
3.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取得建设土地免征契税、印花税
4.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单位免征印花税
5.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购置安置房源免征契税、印花税
7.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支出准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8.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9.改造安置住房免征相关印花税
10.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免征土地增值税
11.经营管理单位回购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免征契税
12.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3.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相关印花税
14.转让旧房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免征土地增值税
15.回购经济适用住房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免征契税
16.公租房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
17.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按照公益性捐赠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8.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按照公益性捐赠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19.公租房免征房产税
20.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
21.公租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2.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相关印花税
23.签订公租房租赁协议免征印花税
24.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免征土地增值税
另外,在《共享发展指引》中还提到,要减轻个人收入负担税费优惠,如:住房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
25.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
这次政策指引的发布受到了广泛关注,其中我们来看看买卖房屋方面的其中几个优惠政策。
个人销售住房将减免增值税
按照现行政策,相当于可以减免房屋总额的5%的增值税。举例来说,假设房屋总额为1000万元,那么个人销售住房可以减免50万元的增值税费。
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①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购买家庭唯①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
个人购买家庭唯①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也将享受减征契税的优惠政策。按照现行政策,契税为房屋成交价的3%。如果房屋成交价为1000万元,那么个人购买家庭唯①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可以减免30万元的契税费用。如果政策再减半,个人只需要缴纳15万元的契税,大大减轻了买家的负担。
除了以上这些,还有更多的利好政策,更全面的可以到国家税务局公众号了解。这些税费优惠政策的出台旨在支持消费提振信心,为个人买卖房屋提供更多的优惠,推动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这些优惠政策将有助于刺激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同时也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好的购房和售房条件。
税务总局的这一政策指引得到了各界的积极响应,认为这将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运行。同时,政策的落地实施也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能够落实到位,真正惠及广大市民。
对于个人买卖房屋的市民来说,这是一个好消息,将为他们节省不少的资金成本,让更多人能够轻松实现购房梦想。随着这一政策的实施,相信房地产市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经济发展也将获得新的动力。
数据来源: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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